“这起案件给国企从业人员敲响警钟,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截取本单位商业机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近日,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检察官在以案释法时说道。
时间回到2017年7月。“这项目由我们国企来做,资质和质量您放心……”某国企会议室里,该企业总经理助理李某正与甲公司代表商谈A小区供配电工程,双方几番沟通后达成协议,由该国企负责A小区已建8栋楼的供配电工程施工,待剩余楼栋全部建成后,再签订剩余楼栋的供配电工程建设合同。工程完工后,甲公司对工程质效非常满意。
2020年6月,A小区整体建设完成,7月,李某找到甲公司:“之前谈的那个A小区剩余楼栋的供配电工程,我爱人王某的公司也能做,我们国企的资质可以做背书。”甲公司基于对李某职务身份的信任,与王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