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丽平)为了给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供基本遵循,日前,哈市出台了《关于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简称《混改意见》)以及《关于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员工持股意见》),即一个指导意见和两个配套文件,加之先期已经出台的《深化市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哈市国企改革“1+4”政策体系已具雏形,初步形成了顶层设计和大框架。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哈市国企改革中个别企业“不敢改”、“不会改”的问题,哈尔滨市国资委致力形成哈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这些文件对促进国企改革有很多创新和突破之处。《指导意见》创新了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