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持续深化“逃逸式辞职”治理。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这一现象,聚焦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丰富监督手段、扎紧制度篱笆、深化廉洁教育,推动查治结合、系统施治。
“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郑鹏,‘逃逸式辞职’违规到贷款客户任职取酬”“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徐鸿周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是‘逃逸式辞职’的典型”……近段时间,一批国企领域腐败案件被严肃查处,在相关通报中,“逃逸式辞职”引发关注。
“逃逸式辞职”是为了逃避处罚而选择主动离职的行为,有的干部离职前利用职权“埋线织网”,或为特定企业及个人输送利益,或提前铺就“旋转门”通道,待其身份转换后即进行利益收割;有的干部预感问题即将暴露而突击辞职,企图切断公职身份与违纪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