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成员到底该咋产生?
有人说“董事会选的呗”,但也有人表示这事也有点“矛盾”:一方面,科创板明确写着“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另一方面,沪深、北交所规则却把“聘请或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放进了股东会“同股同权”事项清单。此外,从目前上市公司的公告来看,几乎清一色是董事会在选委员,但规则里的“股东会表决权”又像根刺一样扎眼。
这到底是规则“打架”,还是理解有误?下面我们就来探讨探讨。
一、规则里的“矛盾”从何而来?
先看监管怎么说:
沪深/北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只要涉及“聘请或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类别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必须同股同权(例如特别表决权股份不能“一股多权”)。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3.8条:直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