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事项的深度解析:基于新《公司法》及司法实践
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事项的深度解析:基于新《公司法》及司法实践
入库时间:2025-06-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高雅慧律师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文件,其自由约定事项的灵活性直接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股东权益保护。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自治原则,允许股东通过章程对多项核心事项进行个性化设计。本文结合最新法律条款、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系统梳理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重要事项,并分析其法律意义与实务操作。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自由约定

法定代表人的选任与职权

新《公司法》第1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具体人选由章程确定。此外,章程可对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进行限制,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公司法》第11条)。例如,某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仅负责日常管理,重大投资需董事会决议,但若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善意第三人仍可主张合同有效。
……
继续阅读(剩余:82.1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25292025060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