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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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3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OO五年八月九日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