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8日交通部令第4号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国家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