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1日财政部令第22号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资产评估工作质量,保证资产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财政部为全国资产评估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审批管理、监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统一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
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协助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资产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