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1999-0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9年1月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1999年4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对实施环境标准的监督。

第三条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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