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机械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
建材行业机械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1993-03-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4年3月17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建材机械的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建筑材料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对建材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和工程设计中建材专业设备选型配套(以下简称"选型配套设计")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产品的设计、试制和鉴定,以及选型配套设计等工作均应遵循标准化要求,并由设计、制造单位按阶段完成标准化审查工作。

第三条标准化审查的基本依据,是有关的国家标准、建材行业标准、机电行业通用标准和企业标准。对强制性标准、国家杂志避要求强制执行的专项技术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推荐性标准应积极采用。

第二章产品设计标准化审查

第四条为使产品设计符合标准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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