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计算机审计的暂行规定
审计署关于计算机审计的暂行规定
入库时间:1993-09-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3年9月1日审计署令第9号文公布)

第一条为适应计算机审计监督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使用计算机管理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有权采用计算机技术,依法独立对其计算机财务系统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计算机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制度和软件控制技术;

(二)记录在各载体上的数据资料,包括纸性、电磁性、光电性的凭证、帐簿、报表等;

(三)应用软件及其技术档案,包括各种管理财政、财务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信息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四条审计机关有权检查、索取与审计有关的计算机内部控制制度各载体数据、应用软件及其技术档案资料,被审计单位应如实提供。属于取证材料,被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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