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3-07-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3年7月2日劳动部劳部发〔1993〕117号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铁道部、邮电部、水利部、中电联、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社会保险机构: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现予颁发。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部。

劳动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条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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