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31日卫生部令第22号公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加强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凡属上述产品在国内生产销售均需按本程序申请,获得卫生许可证。
一、范围
1、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包括:
(1)在国内生产,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消毒剂或者使用已列入药典的消毒剂配制成的复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2)已获得批准文号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需要改变成分,剂型或型号;
(3)国内新研制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
(4)进口国外生产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产品。
2、需要消毒灭菌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
二、申报
凡研制或生产消毒药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