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2〕217号公布)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行属大专院校、管理干部学院,印制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任免工作人员办法》业经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总行党组要求,各级党组(委)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正确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从组织上保证金融事业的发展。
附:
中国人民银行任免工作人员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人民银行系统任免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各级工作人员在任免与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46号文件的精神,实行垂直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