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气象部门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入库时间:1992-07-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2年7月20日中国气象局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国家秘密,有利于对外开放,促进气象工作的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气象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气象部门保密工作,必须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口管理、逐级负责、密切协同的原则。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气象部门每个干部、职工的义务。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负有制止、举报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规,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

第五条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指导本地区和本单位气象工作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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