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2-02-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2年2月10日劳动部劳技字〔1992〕4号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安全)部门,有关研究机构、院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劳动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劳动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保证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部制订标准的范围:

(一)劳动安全卫生

1。劳动安全及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

2。工业产品在设计、生产、检验、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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