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29日中国气象局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气象技术装备的供应管理,更好地为气象事业服务,根据《气象技术装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气象部门购置和供应气象业务、科研、教学所需气象技术装备,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贯彻国家规定的各项物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在"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筹与自筹相结合,以统筹为主"的原则下,实行集中统一供应管理;
(三)面向业务,面向基层,全心全意为业务、科研、教学服务;
(四)坚持质量第一,保障装备供应,坚持行政手段和经济手续相结合,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