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9-03-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出报刊〔2009〕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各报刊出版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报刊不断出现严重失实报道,个别采编人员炮制虚假新闻,一些报刊转载未经核实的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损害了新闻单位的权威性、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新闻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报刊出版单位要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机构及其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 ……
继续阅读(剩余:82.0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312020230713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