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资事发第17号1995.02.15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抄送: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大常委办公厅,政协行政管理局,高法院,高检院,有关社会团体。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