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1号
现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股票期权交易,是指符合《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