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
入库时间:2015-05-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

2015年5月11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

(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对2013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国土资源部决定: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地质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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