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2017-03-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9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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