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11〕20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的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
医药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资金)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