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1月10日人职发〔1990〕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全国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经结束。为适应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需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使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经常性工作,遵照1990年5月22日第l00次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精神,对当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各级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发﹝1986﹞3号、国发﹝1986﹞27号文件和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开展经常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1988﹞8号文件规定,全国的改革职称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人事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