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入库时间:2004-12-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4年12月1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
继续阅读(剩余:97.9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6274420230511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