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2008-01-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8年1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公布自2008年1月24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等字样。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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