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
第四条处理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规定程序。
第二章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处理
第五条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