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会计制度
税收会计制度
入库时间:1998-10-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8年10月27日国税发第186号公布 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会计工作,保证税收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发挥税收会计在加强税收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或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都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税收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

第四条税收会计核算单位,按其对税收资金管理任务的不同,分为直接管理税收资金上解的单位(简称上解单位)、直接管理税收资金入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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