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入库时间:1995-04-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5年4月21日劳部发〔1995〕21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建立企业工资分配的自我约束机制,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家有关企业工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国家统一指导,分级监督检查负责制。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业、交通、内贸、金融、外贸、农林、文教、外经等全部国有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工资内、外收入”,包 ……
继续阅读(剩余:80.6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583720230511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