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
入库时间:1994-10-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4年10月31日人职发﹝1994﹞1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注的发展,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科技人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即职称,下同),为用人单位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提供服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一般没有岗位、数量的限制,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国家通过制定标准条件,实行宏观控制。

第三条人事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是评定科技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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