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入库时间:2007-01-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7-01-11财政部财政部令第43号公布2007-03-01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金融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为该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国家应当享有的份额,以及依法认定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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