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发〔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现将《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25日
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