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行〔2011〕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反避税专项经费的管理,加强反避税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反避税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避税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进行反避税工作的专项经费,包括反避税调查费和反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