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5〕2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促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债券ETF)市场发展,更好满足投资者投资交易需求,现就债券ETF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回购)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所上市并符合要求的债券ETF可以作为质押券在本所开展回购交易。可以开展回购交易的债券ETF的品种、准入标准以及标准券折算率,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所通过交易系统或者官方网站转发中国结算公布的可以开展回购交易的债券ETF以及标准券折算率。
二、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以申报作为质押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