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
首页
|
文库
|
正文
返回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的通知
入库时间:
2024-07-19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上证发〔2024〕10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发挥基金做市商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修订后的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7月21日起实施。本所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继续阅读(剩余:8.31%)
登录
注册
开通数据服务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125620250516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