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便函〔2025〕58号
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2024年12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财资〔2024〕172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度备案工作提出要求。为贯彻落实《办法》规定,督促做好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4年度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方式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于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财政部备案平台或中国证监会备案系统进行2024年度备案。财政部备案平台可通过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网站(zcgls.mof.gov.cn)“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或者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行业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