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入库时间:2009-02-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2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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