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入库时间:2002-07-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2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1号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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