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5-11-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银监发〔2005〕69号

各银监局: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05年9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监会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对货币经纪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三条符合《办法》第七条或第八条并且在拟设货币经纪公司中持股比例最大的申请人应向拟设地银监局(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提交符合《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料,并由 ……
继续阅读(剩余:92.3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232820240103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