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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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1994-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劳动部

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企发[1994]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财政厅(局)、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门: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办发〔1994〕31号文关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能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报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附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加资本积累,发展国有经济,根据《国有企业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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