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关于编审1994年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决算的通知》
94财外字第579号
为了做好1994年度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决算的编审工作,贯彻国家财税改革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今年财税等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年度决算的编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决算质量,按时完成汇编上报任务。
二、1994年度外经企业决算仍按现行财务隶属关系汇总编报,企业及其所属境内外机构(包括经理部、办事处、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决算应由总公司统一汇总上报。报表应全面反映企业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承担援外项目以及多种经营业务等方面的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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