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国科[2003]3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参照《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中心,旨在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建立有利于水利科技创新的体制,通过研究中心汇集本领域国内外一流的科技人才,形成一支动态、充满活力、精干高效的研究队伍,通过联合攻关、技术创新和技术辐射等形式,充分利用科技资源,推动我国一批新型的水利科技创新与开发基地的形成与发展,为实现水利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面向社会,主要依托水利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转制科研机构建设,鼓励部属科研机构与高校等联合建设。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