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综合(2008)24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科教兴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先进、适用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有效推广应用,规范新产品鉴定工作,现将重新修订的《水利部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水利部机电新产品鉴定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水机〔1996〕317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水利部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技术创新管理,促进水利先进适用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有效推广应用,规范企业、事业单位新产品鉴定的管理工作,特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