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汇总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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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1994-06-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汇总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4]31号

国务院及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了切实做好1993年度全国产权登记情况的汇总工作,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就有关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数据的计算机汇总要求,软件培训和汇总表报送时间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情况的汇总要求:

1。接受委托办理产权登记一九九三年度检查的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行业总公司及中共中央部门,受托办理的全部企业的年检登记表录入计算机汇总报送。

2。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市),年检登记表,包括实收资本为零或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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