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入库时间:2007-05-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中央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在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也将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交通运输、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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