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
关于市提出“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经贸企(1994)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落实全国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转机建制万千百十”规划,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等九个部门联合组成调研小组,于1994年1月下旬分四路对拟进行“优化资本结构,增加企业实力”预选城市进行了全面考察。经研究,认为天津、唐山、太原、沈阳、长春、齐齐哈尔、上海、常州、蚌埠、青岛、淄博、武汉、株洲、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