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提出“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市提出“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4-02-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

关于市提出“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经贸企(1994)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落实全国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转机建制万千百十”规划,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等九个部门联合组成调研小组,于1994年1月下旬分四路对拟进行“优化资本结构,增加企业实力”预选城市进行了全面考察。经研究,认为天津、唐山、太原、沈阳、长春、齐齐哈尔、上海、常州、蚌埠、青岛、淄博、武汉、株洲、柳 ……
继续阅读(剩余:16.9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03232022032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