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改委 财政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纺织总会与中信公司对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进行产权分割有关问题的请示
体改生(1994)2号
国务院:
中国纺织总会向国家体改委报送了《关于报送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股改总体方案的函》(纺办〔1993〕144号),涉及中国纺织总会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对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产权分割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国阅〔1992〕123号文件,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的产权由纺织总会和中信公司持有,两者的持有比例为7:3。近日,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作为第一批到香港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九家试点企业之一,经由纺织总会及中信两方组成的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包括吴文英同志及中信公司副总经理黄寄春同志)签字通过了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