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资〔2021〕317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夯实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基础,解决底数不清、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09〕1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入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入账工作的重要性
(一)规范和加强房屋资产入账工作是落实全国人大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必然要求。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调研情况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