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法规发(1993)6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第三章全民单位之间产权界定
第四章产权界定的组织实施
第五章产权纠纷处理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了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工作的开展,我局制定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