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公开发行上市股票股份制试点企业资产评估立项、确认问题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4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国资办发〔1993〕12号)文件的精神,加强对证券业资产评估的规范管理,保证资产评估质量,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资产评估立项、确认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企业,资 ……
